北方网消息:日前,作家冯育楠一中篇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形象引起了官司。原告认为:小说中的人物写的就是自己,文中的描写侮辱、丑化了他的人格,于是要求赔偿近19.7万余元。这场侵权官司打了近半年,开了3次庭。今天上午,河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场侵权官司中的原、被告曾在2001年6月同赴南非开普敦举办中国民间文化艺术展览,原告杨某是展团成员之一,被告冯育楠为展团团长。虽然这次活动由于南非方面出了问题最终没有成功,但整个历程险象环生,遭遇丰富。回国后,冯育楠根据赴南非的经历,结合多次出国参展的感触,经过浓缩、加工、提炼,写出了3万余字的中篇小说《梦断开普敦》,今年3月至5月份在报纸上连载。
引起此次纠纷的是《梦断开普敦》中的一个人物形象“钱普照”。作品中的“钱普照”是一名书画家,原告杨某提出,自己在展团中的身份正是书画家,而“钱普照”的特点、履历也和自己相一致,被告作品是采用到南非办展的事实,实地实人编造杜撰情况对“书画家”进行容貌丑化、人品人格诽谤,其中丑化、诬陷的内容占到全文的五分之一。原告杨某认为小说的推出和发表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对自己的精神和名誉造成了极大伤害,因此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伤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各项损失费19.7万余元。
法庭上,被告冯育楠辩称,“钱普照”只是小说中虚构出来的一个人物,其身上汇集了生活中众多人物的特点,有提炼,有艺术加工,并非现实生活中的原告。他创作这部作品的目的也只是为了警示盲目出国的淘金者:国外并非处处是天堂,虚幻的五彩祥云下依然存在着地狱。
在3次开庭中,原、被告双方均提出了诸多证据。经过质证,法院得出了几点结论:原告杨某赴南非是以书画篆刻和木雕艺术家的身份参加的;小说中对“钱普照”年龄、生活经历以及所携参展作品的描写,与原告杨某并非完全一致;小说中所描写的“钱普照”为他人雕刻半身像、私卖玉石财神、遭遇绑架等重要情节,并没有在原告身上发生过。同时,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各有证人证言,其中有一些是同赴南非的参展成员。一部分证人认为可以得出小说中的“钱普照”就是生活中的杨某,但另一部分认为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与杨某并不相符。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其一,被告冯育楠小说中的人物“钱普照”与原告的身份、特长、生活经历存在较大差异,而且熟悉原告的人及与原、被告同去南非办展的成员,对小说中的“钱普照”是否就是杨某,在认识上存在分歧,因此法院不能认定被告撰写的小说中的人物“钱普照”就是生活中的原告;其二,《梦断开普敦》虽然涉及地点、背景与原、被告同赴国外参展的地点、背景相符,但主要情节均是虚构的,并非实际情况,因此法院同样不能得出小说是以特定人物的特定事实作为描写对象的。由此,法院认为原告的主张不能成立,依法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原告杨某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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