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1时,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庭正式受理了天津市渔政渔港管理处6千万元索赔的起诉,并向原告送达了《案件受理通知书》。据了解,此案中互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被告,分别为英费尼特航运有限公司、伦敦汽船船东互保协会和顺凯一号的船东大连旅顺顺达船务有限公司。
在天津市海洋局和渔政渔港管理处先后提起诉讼的同时,同样遭受损害的三家渔民协会(河北省滦南县渔民协会、塘沽区北塘渔民协会、大沽渔民协会)的渔民代表也在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做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昨日,这些渔民的代理人石忠义介绍说,他所代理的3个渔民协会共有船只近2千条,滦南渔民还承包有上万亩的养殖区。事故发生后,渔民们自古赖以生存的海区受到污染,损失惨重。他们此前已经与“塔斯曼海”轮的船东进行接触,明确表示最低损失也要达到1千万美元。但是,考虑到渔民们目前拿不出这么高的诉讼费用,可能最终起诉时会有所保留。至于起诉时间,石忠义表示,目前他正在请有关部门进行具体损失情况的评估,结果尚未作出,但考虑到渔民协会曾向法院递交诉前保全,因时效问题,肯定会在1月17日之前将起诉书送达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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