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梦想成为足球明星的小明等男孩在交纳1万多元费用后,大失所望,被迫中途退学。小明等人的家长一纸诉状将腾飞足球俱乐部告到法院。昨日,河东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足球俱乐部构成违约,退回相应钱款。
年龄均在14、15岁的足球学员小明等3人在起诉时说,他们于2001年12月初报名参加了被告天津市河东区腾飞足球俱乐部组织的大桥道小学足球训练。被告承诺,学员一边在张家口市一中学习文化课,一边进行足球训练,毕业后颁发张家口市体校毕业证。还承诺学员将组建为张家口市乙级队。小明等人向被告交纳1万元培训费、3000元伙食费后,按被告要求转至张家口市进行足球训练。但在被告组织培训期间,被告并未组织学员学习文化课,而且伙食很差,被告对原告等学员疏于管理,放任自流。2002年4月初,被告几乎不再组织小明等几名学员训练,小明等人的家长无奈,不得不将他们领回天津。原告认为被告违约,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各原告培训费1万元,伙食费1500元,赔偿各原告失学损失费1万元。
法庭上,被告腾飞足球俱乐部辩称,小明等人是私自退学。另外,小明等人交纳的1万元钱是赞助费,交钱时就已讲明不予退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为足球培训关系,原告所交费用实质为培训费而非赞助费。被告没有和原告的父母签订合同,也没有给原告办理注册,并且未安排进行文化课学习长达4个月之久,已构成违约。考虑到被告为学员小明等人购置了服装,并支付了3个月的伙食费,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小明等人各1万余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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