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新年伊始,市高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世纪新阶段“三步走”战略目标,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出12项新举措,全力为天津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十二项举措包括:一是各级法院领导班子要紧密围绕本市“五大战略举措”、“两条基本途径”的实施,结合辖区经济研究制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具体措施,由一把手挂帅,组织力量,认真落实。二是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恐怖势力的破坏活动以及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继续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为“三步走”战略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三是依法严惩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打击涉税犯罪、金融领域诈骗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制售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假冒伪劣商品、欺诈坑害游客的违法犯罪;依法制裁公司滥用法人资格虚假投资、抽逃出资、滥设公司和披露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金融诈骗和合同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整治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合法的行政行为,保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惩贪污、受贿等腐败分子,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四是依法审理涉及金融证券市场的纠纷案件,确保国家金融安全。严格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审理好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案件,保障资产管理公司清收债权工作的正常进行。依法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证券市场的平稳运行。五是加大对本市企业驰名商标和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制裁假冒、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保护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积极为企业提供在对外贸易中如何避开知识产权壁垒的法律咨询服务,促进本市对外经济贸易的增长。六是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审判和执行涉及本市发展海河、海洋经济,优势产业,区县经济和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各类案件;在审理海河综合开发改造中发生的强制拆迁、建筑承包工程纠纷等案件时,确保工程正常运转,保证本市打造世界名河工程的顺利进行;积极为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七是及时审理涉及国企改制和企业破产案件,慎重认定国企改制合同的效力,妥善处理被改制企业遗留债务和债权转股权行为;加强对破产案件的审判监督,严格把握计划内企业破产政策的适用范围;坚决制裁假改制、真逃债的违法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八是坚持法制统一性、司法独立性、透明度和非歧视原则,公正、高效地审理海事海商案件,平等地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本市尽快建成现代国际物流中心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认真审理信用证和国际贸易欺诈案件,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我国的国际信誉。九是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和各种坑农、害农案件,推动农村经济体制创新,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十是加大对社会困难群众的保护。对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实行诉讼收费“减免缓”政策;及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处理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人员、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体的案件,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精神。十一是总结和推广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法,积极探索新的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使生效裁判确定的权利义务及时得到兑现。十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由各级法院院长带队,深入本市信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各辖区重点企业以及海河改造、地铁一号线等重点工程现场,就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调研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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