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获悉,有关部门颁布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试行)》,进入出租车行业经营的程序将有重大改变。从4月1日开始,凡进入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的驾驶员,都要根据相关文件,先报名参加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取得《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合格证》之后,方可办理车务手续和申领《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据了解,按照新的规定,今后凡准备进入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的驾驶员,在申领《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之前,均应先报名参加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可以取得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合格证》,之后方可办理有关车务手续和申领《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据介绍,这样做是为了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规范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业务培训工作,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办法。《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为两年,拿到合格证的两年之内,可随时进入出租汽车行业,超过两年时间,则重新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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