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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继市公安局推出局长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后,将进一步对该制度进行完善,在全局范围建立各级公安机关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即公安局长、分局长、派出所长、社区民警定时公开接待群众的“四级接待日”制度。本月20日,首次分局长接待群众来访日活动将开展。
市公安局开展首次局长接待群众来访日活动后,按照统一安排,已经将847件群众反映的问题分类发给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提出了原则要求并限期解决,同时组成督办小组,督办落实。为进一步深化市局局长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建立各级公安机关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即“四级接待日”制度:第一级,每月10日上午,为市局局长接待日;第二级,每月20日,为各分局局长接待日;第三级,每两周一次,各派出所所长接待日;第四级,每周一次,各社区责任民警接待日。
市公安局提醒群众,为避开每年的“五一”、“十一”黄金周,让群众欢度节日,市局局长接待日从4月份开始,改为每月10日举行,原定4月3日举行的第二次市局局长接待日活动,改为4月10日举行,地点仍旧为市人民体育馆,时间为上午9点到中午12点。
3月20日首次“四级接待日制度”分局长接待日,市公安局将派出指导组,深入各分局局长接待日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市公安局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设身处地地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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