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前夫拒付抚养费单亲妈妈好艰难”这是近日新华社刊发的一条稿件的题目。文章中提到的两位单亲女士都是天津人。记者从市妇联获悉,本市单亲母亲的这种投诉占妇联投诉数量的两成以上。
昨天,记者从天津市妇联权益部了解到,单亲妈妈的类似投诉,远远超过往年同期的投诉数量。
新华社文章中提到的刘女士2001年患了肝癌,每月都要靠娘家的救济看病就医。去年7月,已经40岁的她又因种种原因和丈夫离异,和儿子相依为命,虽然法院依法判决其前夫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但自判决书公布后,其前夫一直对给抚养费一事置之不理。
看到母亲的病情日益严重,13岁的儿子痛在心头,一气之下留张字条便离家出走,说要凭借自己的力量为母亲赚钱治病。
对于类似情况,天津市妇联权益部刘锦茹部长认为,现如今抚养子女的费用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越来越高,对于单亲家庭,尤其是单亲母亲,抚养子女的困难就更大。
细节·原因
前夫拒付抚养费原因有三
前夫拒付抚养费,刘锦茹部长认为,究其原因有三点:
●前夫离婚后又建立新的家庭,并重新生育子女,以致支付抚养费的能力降低,或者是现在的妻子从中阻碍;
●前夫因生病、下岗、享受低保待遇而无力履行抚养义务;
●因探视孩子引起矛盾而拒付抚养费。
但从投诉的情况分析,有支付能力而拒绝履行义务的占大多数。他们多以搬家、打工、迁户口为由一走了之,从而逃避抚养责任。
细节·分析
抚养是义务也是责任
抚养孩子是一种义务,一种责任。家庭的破裂给孩子造成了伤害,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抚养的另一方就更不应该再不负自己仅有的那点责任了。夫妻双方在生下孩子那一刻就已承担起相关的法律责任,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前夫拒付抚养费已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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