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从天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天津再就业扶持政策全面实施后,极大地调动了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热情,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都积极参加培训、申领营业执照。但最近有一些下岗失业人员询问,在跨区县经营时户籍地、注册地和经营地不在同一区县,其经营能否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出具体解答。
天津市劳动部门指出,天津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是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核发的,专门用于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在全市行政范围内有效。各区县所涉及的直接管理部门应按国家和全市统一政策规定减免税费、给予补贴、作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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