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家住南楼附近的李女士向客管部门反映,她搭乘一辆大发出租车,受不了车内令人作呕的味道,强烈要求下车,但司机非让她支付10元租费,结果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李女士对此产生疑问:司机的要求是否合理,遇到这种情况她能不能要求下车,应该如何付费?
据了解,李女士是在南楼家乐门前搭乘了一辆大发出租车准备去接孩子。上车后,顿觉一股腥臭味扑鼻而来,本想凑合着到站,但车辆汽油味混杂着腥臭味越来越厉害。经过询问,才知道这辆车刚刚运载了肉和海虾。乘车过程中,李女士越来越觉得恶心,强烈要求下车并拒绝搭乘,但司机执意让她付10元租车费,遭到李女士的拒绝,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就此事,客管部门给李女士一个明确的答复:客运出租汽车司机应以运送乘客为服务对象,乘客携带了会给车厢带来异味的物品,司机应及时清洗,并采取措施消除异味后,再继续运营。乘客如感觉车内环境欠佳,有随时要求下车的权利,且司机应按实际发生的租费结算,并按规定给乘客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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