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戴黑色面罩,只露眼睛和口,让人无法分辨年龄和长相。昨天,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试行押解嫌疑犯戴面罩,此举在河南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上午9点左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院内,4名刑事犯罪嫌疑人被依次押下警车。只见犯罪嫌疑人头上都戴着黑色面罩,面罩前边有3个孔,只露出眼睛和鼻子。直到被告人被押上被告席后,法警才让其露出本来面貌。
据市法院法警支队政委刘奎介绍,为刑事被告人戴面罩,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中一项新措施。根据我国法律“无罪推定”的原则,被法院判决前,任何人都不能被确定有罪。而为嫌疑人在押解往返途中戴面罩,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人格尊严,同时也是为法警在押解中提供安全保障。
据介绍,这种在细节上体现法律人性化的做法,目前已在国内个别城市实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举措在河南尚处于试行阶段。条件成熟后,将在郑州市两级法院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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