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近日,红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坐落在红桥区佳宁里小区的一住房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依法判决开发商“恒隆房产置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销售商“竞成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向居民陈女士支付购房款、装修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万余元。
1998年底,居民陈女士与“竞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恒隆房产置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佳宁里小区15幢7门的一间售价为6万余元的住房。但进住后时间不长,陈女士就发现房屋墙体潮湿,墙体裂缝等质量问题。此后,被告多次对楼房进行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却没能得到根本解决。到现在为止,该商品房都没能办理相关房产手续、户籍关系,给陈女士等人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
2000年底,市房屋鉴定勘测设计院对15幢6、7、8门的首层商品房进行勘测鉴定,认为,该建筑首层墙体潮湿碱蚀外墙面起皮剥落的主要原因是,兼作为防潮层地圈梁砼不密实,强度偏低无法起到防潮的作用,且场地地下水位偏高所致,继续发展将影响墙体承载能力形成危险点。
去年7月,市房屋鉴定勘测设计院又对15幢7、8门的2—6层商品房进行了勘测鉴定,认为目前该建筑顶层墙体出现的墙体裂缝,主要原因是砖与混凝土两种材料受环境、温度影响,形成温度应力所造成的顶层端部墙体温度裂缝,部分房间屋顶沿楼(屋)盖板板缝出现的抹灰层裂缝为非结构性裂缝;另外,所检测砂浆强度,除7门5层墙体沏筑砂浆强度满足原设计砂浆强度等级要求外,其余各层均不满足。所抽检砼构件除8门3层圈梁和8门4层楼梯板的砼强度满足原设计等级要求外,其余均不能达到原设计要求。据此,经综合分析认为,在该建筑墙体沏筑砂浆强度已存在严重缺陷,部分砼构件的砼强度存在一般性质质量缺陷,同时因墙体构件的沏筑砂浆强度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已不能满足天津市7度抗震设防条件下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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