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考古学资料可称为人工品(artifact),即人类有意识活动的制品或未成品,例如工具、武器、装饰品、容器、车辆、房屋、庙宇、运河、沟渠、矿井、灰坑,甚至樵夫用斧子砍倒的树木为了吸髓而有意识击碎的骨片以及用武器砍碎的骨头等,都属于人工品。其中一些可以移动的物品,能采集到实验室魂研究,或者陈列在博物馆里,它们可称为遗物(relic),其它难于处理的和体积庞大的,像固着于大地的矿井一类,可称为遗迹(monument)。但是有些人工品毁不是遗物又不是遗迹,例如在猛犸猎人宿营地或莱因河新石器时代村落中所发现的地中海产的贝壳,它虽不属于人工品,却是交易史上的珍贵资料。西南亚洲森林地带的沙漠化和俄克拉何马草原变为黄土地带,都是由于人类活动的结果。这些重要的历史事件,也属于考古学资料的范畴。那些眼光短浅的创始人既不自学地正视或故意造成的恶果,如灌溉系统属于人工品,但意外生成的沙漠却不是人工品。一般人往往认为遗迹是蔓草丛生的废墟和带?像或或文字的石头。至于遗物是从耕地或壕沟里翻出来的个别钱币或石器,甚至像查尔斯王子你胸前的钮扣、殉教者的足趾骨和佛牙等个人的纪念品,至少后者的一群,不能作为重要的考古学资料。考古学者所期待辩认的是,遗物必须发现于一定的状态(context)中。由于遗迹不是空白的和孤立的,考古学者可以从遗迹的分类中提取历史。它们包含有同样的残征,象建筑者和居住者所留下的遗物,在考古学上通常是一定地域内的若干遗迹,有着大体一致的构造,还可以期待发现非常类似的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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