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天津市物价局获悉,针对天津市连续出现借防治非典强制消毒之机,擅自收取消毒费等乱收费行为,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抓紧制定并于今天颁布了相关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凡是对全市城乡居民住宅(楼)、居住小区进行强制性消毒时,不得向居民收取或摊派消毒费用;对进出我市行政区域的各种交通工具进行强制性消毒一律不得收费,所需费用纳入防治非典专项经费中开支。
通知规定,对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室、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宾馆、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和各机关、团体、企业的自用车辆以及公交公司、公路客运公司、出租汽车公司的运营车辆的强制性消毒,由管理、经营者负责消毒,费用自行负担,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卫生防疫部门、医疗机构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上述公共场所及车辆收取消毒费。卫生防疫部门接受委托的消毒,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其消毒费用由委托单位负担,不得向居民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