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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近期,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噪声扰民问题也日益突出。为方便广大群众,在此特公布噪声扰民投诉指南,居民如发现以下违规行为可直接向相应的部门投诉。
环境噪声:环保部门统一监管
环保部门对环境噪声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直接负责以下管理内容:建筑施工单位违反规定: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晚(晚23点至晨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建筑施工单位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工业生产活动中用固定设备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在居民稠密区开办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和排放噪声的加工厂,所排放的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
社会噪声:公安交管分工负责
公安部门(含交通管理部门)按分工负责社会噪声、交通噪声和机动车辆噪声管理,包括以下内容: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交通道路两侧汽车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行生产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从家庭室内发生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
其他噪声:市容等部门分管
城市市容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扰民马路摊桌的清理,铁路部门负责火车噪声,港航监督部门和港务监督部门负责船舶噪声,民航管理部门负责飞机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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