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26日通过决定,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代表、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柯昌信采取强制措施。
柯昌信因涉嫌受贿罪,已被武汉市纪委移交到检察机关。武汉市检察机关审查发现,柯昌信涉嫌于1999年8月至2003年2月,利用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的职权,在诉讼活动中收受贿赂。鉴于柯系市人大代表,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许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武汉市人大常委会26日下午通过了这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