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按照国家规定,全国药品零售批发企业在2004年底必须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GSP认证,目前天津市区100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正加紧认证前准备。为确保天津GSP认证质量,该局日前要求市区申请认证的企业必须1年内没有药品销售劣迹;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在取得工商执照并正式营业的3个月后方可进行认证申请。
据了解,全市现有药品批发企业170多家,零售药店已经达到1589家,其中大部分分布在市内六区。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全国药品零售批发企业在2004年底必须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GSP认证,否则将被取消药品经营资格。市药监直属分局日前结束了对市内一部分药品零售企业的调查,结果并不乐观。调查发现许多企业店面、仓储不合格。有相当多的企业店堂面积过于窄小,库房、厨房、卫生间三者合一,经营环境脏乱,根本谈不上温、湿度要求,药品储存质量难以保证;经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不合格。有相当一部分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对人员学历、职称条件的基本要求;药品经营人员没有经过药学知识的培训;执业药师空岗现象非常普遍,一人多处兼职形同虚设,不能为购药人提供科学、规范的用药指导和服务;进货验收管理不严格。
据悉,GSP认证检查项目一共有109项,关键检查项目34项,一般项目75项,关键检查项目全部通过才能够通过GSP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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