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司法建议函”给人的印象历来都是庄重、严肃,板着面孔指导单位堵塞漏洞避免犯罪分子钻空子。然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出的一封“司法建议函”内容却十分特殊———帮助身残志坚的无臂原告许国庆找工作。
-高压电击掉许国庆左臂
今年37岁的许国庆相貌清俊,身材瘦削,只可惜缺少了左臂。原来,在他11岁那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到他的身上。许国庆家原住在本市海淀区复兴路某机关大院里。1977年10月19日下午3点多,许国庆和同学一起在院子里玩时不幸发生了。他手里拿的铁棍撞上了印刷厂的供电变压器,高压电一下击中了许国庆,一瞬间他变成了“左臂齐肩截肢,右手功能不能完全恢复,右大腿股直肌切除”的残疾人。
-第一次诉讼获赔25000元
事故发生后,当事方承担了治疗费用,作出了善后处理,每月给许国庆生活费20元。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20元的生活费已远远不能够维持生计。许国庆于1986年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生活补助费,赔偿安装假肢的费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赔偿许国庆假肢费、生活补助费共计25000元,许国庆今后的医疗、安装假肢费和生活费自行负担。
-残疾青年拿下学士学位
虽然身体残疾了,可许国庆没有因此颓废,他身残志不残,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顽强地学习和生活。1985年,他考上了北京商学院管理系,1989年获得商业企业管理专业本科经济学学士学位,1997年他又取得了商业营销中级职称。但由于身体残疾,毕业至今十多年,许国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30多岁的人了还要靠父母养活,他的心里非常痛苦。
-旧伤引起身体继发脊柱侧弯
许国庆父母的退休金都不高,还要负担他的生活和医药费。这些年来,许国庆从没有安装过正规假肢。有一年,妈妈给他买了一个廉价的塑料假肢,假肢戴上后除了又硬、又沉的触感之外,没有任何协助残疾人活动的功能,国庆冲动地把塑料假肢扔在地上,他渴望能够安装一个有活动功能的,能够真正当胳膊使用的假肢,但安装一个正规假肢要3万元,他家里根本负担不起。安上一个正规的假肢成了许国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1998年6月,由于旧伤导致脊柱侧弯,压迫了神经,许国庆的病情加重了。
-残疾青年第二次走上法庭
由于旧伤引起了新病情,许国庆再次提起赔偿诉讼,要求中国铁道建设总公司给他安装假肢、赔偿损失、安排工作。一审、二审法院以曾经就同一事实向法院起诉并作出过处理为由,作出驳回许国庆起诉的裁定。许国庆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一中院审监庭的承办法官经过询问骨科专家和法医,初步判定“继发脊柱侧弯”很可能是旧伤引起的。但这个事实要让法院确认,并以此为由作出相应的判决,还要经过漫长、繁琐的诉讼程序。
-“司法建议函”帮原告找工作
为了帮助许国庆尽快走出困境,承办该案的鲁连印法官决定尝试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今年4月份和5月份正是北京非典疫情最严重的时候,鲁连印法官仍然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经过大量的工作,中铁建答应基于道义上的考虑,给许国庆安装假肢并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人民币12万元。
假肢和经济补偿总算有了着落,然而,许国庆心里仍然难以释怀,对他来说,能够像正常人一样找到一份工作,自食其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比给予经济上的援助更为重要。了解到许国庆的心愿,鲁连印法官决定给中铁建发一份“司法建议函”,为这个自强不息的残疾人寻求一个真正自立的机会。
在这封情真意切的“司法建议函”中,鲁连印法官诚恳地希望中铁建公司给许国庆安排一个适当的工作岗位。鲁法官说,他要让严肃、庄重的“司法建议函”充当一次温馨的爱心使者,帮助当事人许国庆了却他的心愿。鲁法官所做的这一切,也深深地打动了中铁建的领导,他们明确表示,一定想办法为许国庆安排一份适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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