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香港特区政府即将启动的“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规定,从7月15日起开始受理新增赴港澳工作、就学的申请。
受理范围包括经香港入境事务处批准的赴港工作、就学、培训人员及家属。经批准的赴港工作或者赴港澳就读的北京市居民及家属,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时,可同时申请办理中国公民因私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