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个中文“道”字,中国书法家关东升将美国道琼斯公司告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53岁的关东升是中央民族大学书法教授,民盟中央委员。他诉称:1994年道琼斯公司总裁康彼德先生即将访华之际,他受邀为其书写一幅“道”字赠与本人,并题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等。
2002年2月,关东升发现道琼斯公司将该幅“道”字擅自用于其公司的商业标识,包括网络、图书、广告等各种宣传材料。关东升认为道琼斯公司在未经其任何许可的情况下,将该“道”字擅自广泛用于各种商业用途,已构成侵权。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道琼斯公司是美国一家以媒体和信息服务为主业的百年跨国企业,其辩称:公司使用的中文“道”字确系关东升先生所写所赠,但其用于商业标识经过了关东升先生许可(或未提出异议)。公司希望在法院帮助下与关先生合理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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