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被天津市公安局列为1号督办案件的连续抢劫、强奸、盗窃犯罪团伙案,近日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终结,昨天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天津无业青年卞健伙同其他3名被告人,自2002年10月至2003年2月,4个月中在天津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和平区、西青区等地连续作案,以青年女子为目标,拦截殴打、抢劫、强奸,在发案地制造恐怖,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2002年11月6日,卞健伙同吕某、夏某在天津河西区鹤园里一带窃得一辆华利轿车。次日凌晨1时许,他们驾驶被盗车辆行驶到河北区光复道与民族路交口处,卞等人拦截夜行女青年田某,对其殴打后劫上车实施轮奸,并抢走被害人现金200元、项链一条。今年1月8日,上述被告人再次驾车来到河东区八号路,劫持女青年孙某至河西区体院北一公厕内,实施强奸后,抢走被害人手机、戒指和现金150元。经查实,短短4个月时间,卞健犯罪团伙共作案9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