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今天开始,天津农药检定所、公安、工商等部门联手采取措施封杀“毒鼠强”,由国家农业部指定的执法单位“天津市农药检定所”今起公布举报电话28031885,如果您发现谁在制售“毒鼠强”等剧毒鼠药,请立即打电话投诉。此外,天津要求“毒鼠强”的制售单位或个人,要在1个月的期限内主动上缴相关物品,否则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罚。
误食“毒鼠强”无药可救
“毒鼠强”是剧毒鼠药,到目前为止这种剧毒鼠药尚没有解药,一旦人畜误食,将没药可救,服用过“毒鼠强”的鼠类还会对人畜造成二次中毒。由于“毒鼠强”等剧毒鼠药容易被不法人员利用投毒,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十分巨大,因此天津决定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到年底前全面彻底地封杀“毒鼠强”。
据市农药检定所胡敏所长介绍,列入这次封杀范围的剧毒鼠药名称包括:毒鼠强(四亚甲基二砜四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三步倒、闻到死。天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毒鼠强”等剧毒鼠药。
排查“毒鼠强”采取“追溯制”
由市农药检定所牵头,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爱卫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各部门配合,今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核查杀鼠剂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家等。凡是发现有“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制售者,将扣压全部产品、商品,并对责任人处以违法金额1至10倍的罚款、拘留等处罚,触犯刑律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次排查的一大特殊手段是采用“追溯”管理制度,即对所有查出的“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制售者,要追查其原材料的来源,所经营商品的进货渠道,以及销售对象。有关方面将根据“追溯”检查的情况,作为处罚量刑的依据。
杀鼠剂统一标签
从今年9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杀鼠剂,都将使用统一的标签,没有获得国家统一标签的杀鼠剂品种,一律不准制售。届时,市民看到标签,就能放心地购买杀鼠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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