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14岁的中学生不慎落水,岸上的人急忙营救,但这名学生还是因溺水时间过长死亡。据了解,把少年捞上来的中年男子,在37天的时间内已经三次下水救人了。
昨天(7.24)10:30左右,红桥区人民医院后的南运河边,一名中学生不慎落水。一名当时正在河对岸钓鱼的目击者说,当时两名中学生在河边玩,突然“扑通”一声,其中一名少年掉进了河里,岸上的少年大喊“救人”,待人们闻声跑到跟前时,落水少年已消失在水中。
正在大家为没有工具着急的时候,一名骑摩托车的中年男子来到了岸边,他一个猛子扎进了河中。中年男子在水中扎了几个猛子后,终于摸到了少年。他奋力将少年推上水面。随后,急救人员将少年送到了民族医院,但由于溺水时间过长,这名少年已经死亡。据了解,溺水的少年是红桥区某中学的学生,今年只有14岁。
在附近群众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把落水少年捞上来的中年男子家中,这名男子就住在距河边不远的居民区中。“算上今天的这名学生,37天的时间里,我已捞起3个落水者了,很可惜这3个人都死了。其实每次捞上落水者的尸体,我都不好受。这样的教训人们为嘛总记不住呢!”
--细节·提醒热闹不能白看教训说给大家
37天时间里连续从河中捞上3名溺水者,我们在感叹这名勇士行为的同时却希望这样的事件不再重演。教训每天都有,关键是能不能从他人的教训中找到对自己有所帮助的启示。
无一例外,每次在记者到达现场的时候,总会看到许多旁观者,他们难道仅仅是在看一场热闹吗?他们难道不会从这样的“热闹”中找到哪怕只是一点儿的教训?我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我宁愿相信他们在看“热闹”的同时也在思考着一些东西,也在事后告诉他们的亲人他们的所见所闻以及他们所考虑的。
报道事实是媒体的责任,但我们却不愿在短时期内重复报道这些逝去生命的新闻,更不愿那些第二天看到这篇报道的读者只是匆匆过目。有时候,生命的存在与失去往往只有一线距离。
生命是宝贵的,不是单纯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别在我们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它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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