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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在报道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时,特别提到:程“利用职权,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透过新闻,虽然我们很难知道郭光允同志具体的举报遭遇,但是面对一个省的最高领导的打击报复,他的压力与困苦是可想而知的。
顾汝汉是一个小学老师,为了“不让淮海农场毁在贪官的手里”,面对叶秀河“顾汝汉将我往牢里告,我就把他往死里整”的公开叫嚣,8年来他一身正气,义无反顾,默默承受着各种各样的打击报复:停发工资、解聘、开除公职,甚至妻子丢掉工作,全家负债累累,自己沿街乞讨……
类似的,“不怕检查,不怕撤职,不怕失业,不怕离婚,不怕掉脑袋”的“五不怕”举报英雄,多年来一直鼓舞着我们这个社会的反腐斗志:兰贵来,南京历史上第一个公开身份的举报人,因举报腐败分子新联厂原副厂长章志岳(副厅级)而公开接受举报奖励后,仅仅两天就被原雇佣单位解雇!吕净一,河南省舞钢市残联干部,因举报遭到平顶山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河的打击报复,并上演了令人震惊的政法委书记买凶杀人案。最终,吕净一承受了丧妻之痛。此外,还有潘小琴、沈柏虎……
英雄的名字让我们肃然起敬,英雄的遭遇也让我们陷入沉思:为什么在局部地区局部时段,会发生正不压邪的事情?2001年8月8日,本刊在《为何只有四成人愿举报》的分析文章中,就提出了这样一系列问题:百万举报奖为何无人认领?谁对举报人的下场负责?举报人,算不算见义勇为的勇士?法律能不能为举报人疗伤?两年过去了,除了江苏等个别地方将举报贪官纳入见义勇为外,昨天的呼吁依然还是呼吁;《举报法》遥遥无期,对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修改建议——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改为国家工作人员,扩大打击报复举报人犯罪的主体依然只具有学术价值;“需要追查诬告陷害者的,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的委员会、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批准”等规定的执行,在某些地区如同一纸空文……尽管这些呼吁还缺乏回应,但这丝毫不会挫伤我们的信心,相反却愈发激起我们深层的反思:只要顾汝汉们还会沿街乞讨,郭光允们还在遭受打击报复,我们就无法停止这样善良的渴望与努力——优化举报环境,健全举报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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