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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一村民法制观念淡薄,为了配药所需,而在自家院内种起罂粟,结果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3年春,担任村医的50余岁的蓟县老农杜新(化名),为了配药,在明知从他人处所获取的“种子”系罂粟植物的情况下,却在自家院内非法予以种植,误认为不割浆取液不构成犯罪。2003年6月4日收获82株,并将同等数量的带杯果实放在家中。当日下午,在公安人员对其传唤时,遂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并配合公安人员将其余正在生长的1260株予以铲除。1260株罂粟原植物及82个(带杯)罂粟果实均被收缴。后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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