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消费者信用报告”主要包括6部分:第一,消费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年龄、家庭住址、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背景等;
第二,银行记录,如有几笔贷款、贷款日期、每个月的协议还款额、有无逾期还款的情况、有几张信用卡、每张信用卡透支以后还款的情况、开卡日期、销卡日期等;
第三,非银行记录,目前包括移动和联通入网协议用户的缴费记录、包括水费和煤气费在内的公用事业费的欠费记录;
第四,“特别记录”,或称“黑名单”记录,包括拖欠银行贷款超过180天未还的、信用卡透支以后超过90天未还的,以及移动通讯方面的巨额欠费记录。去年年底上海资信还与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合作,将经济纠纷执行难的信息也纳入系统;
第五,查询记录,这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保护消费者个人的隐私,查询记录可以显示什么机构在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原因查询过消费者的信用信息;二是为授信机构提供警示信息,比如一家银行准备向一个消费者发放信用卡,它就可以查到曾有哪些银行为发信用卡的问题查询过这个消费者的信用记录,但如果前面的银行都没有给这个消费者发卡,这家银行就要想想其中的原因;
第六,异议记录,指消费者看了信用报告以后,如果认为其中罗列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可以提出申请。与信息来源方核实以后,如果信息来源方与消费者双方都没有办法说服对方,消费者还可以在个人声明栏中写出本人对哪些情况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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