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由项目主管部门上海市信息办和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牵头,在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和全市15家商业银行共同参与下组建了“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中心理事会”。
2000年7月1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库初步建成,出具了中国内地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尽管如此,当时数据库的信息覆盖范围仅为拥有个人消费信贷记录或持有可透支信用卡的120万上海市民,信用报告的服务对象也局限在15家商业银行内部,未跨出同业征信的范围,尚未完全形成真正的联合征信业务体系。
2001年3月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公安部门在个人身份信息的查询和校验领域开展了首度合作,大幅度地改善了系统个人身份信息的准确性,提高了系统的报告查得率。
同年5月项目又接纳了上海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农信合作社等3家单位成为理事会合作单位,将项目的业务模式从“银行同业征信”向“社会联合征信”推进了一大步。
同年6月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项目参照国际管理和通行做法,推出了信用报告个人查询业务,打破了原先个人不能查询信用报告的局面,为已拥有信用记录的上海市民查询本人的信用状况提供了方便。这一举措不仅建立了个人的信用监督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了上海市民的信用意识,更为担保公司、租赁公司、人才市场、猎头公司等非银行单位查阅和使用信用报告提供了契机,扩大了信用报告和项目的服务范围。
同年8月上海市北煤气公司和市北自来水公司与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的合作也正式启动。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与移动、联通和市北自来水、煤气公司等单位合作后,上述单位的账务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不仅客户的缴款及时率大幅提高,一些屡催不缴的客户慑于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威慑力量也纷纷归还了拖欠的款项。
2002年10月上海市个人信用(风险)评分系统建设项目正式启动。该系统建成后,除原有的信用报告产品外,将能够以分值的形式对具有相同信用表现的消费者的行为进行评估和风险预测,为满足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和社会各方面直观了解个人的信用情况提供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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