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从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督查办公室了解到,以解决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非法占地、土地非法入市和执法不严等问题为重点的五部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建设部、审计署)第一批联合督查小组,目前已进行阶段性总结,从督查反映的情况看,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问题一
在“发展”名义下法律也得让路
据介绍,督查组在督查中接触到很多省级至乡镇的干部,了解到一些领导真正关心的是如何招商引资、如何上项目;至于资源保护、审批程序都是可以缓一缓的。有的地方还在下达招商引资的硬指标,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势头较猛。西部一个市的民营科技园,市政府要求年底前引进100个项目,引资82亿元。有的地方把东部沿海地区一些过时的、被实践证明不成功的做法当作经验借鉴推广,如搞以地换路、捆绑成片开发等。有些地方虽然在清理开发区,但实际表露出等治理整顿过后,该怎么搞还怎么搞的倾向。还有一些地方只要是能够招商引资,土地规划、审批都可以“让路”。凡法律规定不利于招商引资的,可以不执行或变通执行。
问题二
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新一轮圈地风又起
督查中发现,一些地方过去名目繁多的开发区占地仍有大量的遗留问题没有完全解决,而新一轮兴办各类园区和圈地现象又有上升之势。不少园区长期没有项目,或只有一些不合适的重复建设项目,不少“园区”名不符实。据调查,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开发区3837家,其中,经国务院批准的只有232家,占6%;省级批准的1019家,占26.6%;其它2586家都是省级以下开发区,占67.4%。据不完全统计,各类开发区规划面积3.6万平方公里,超过了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
许多地方违法授予园区土地供应审批权,园区用地未批先用、非法占用、违法交易的情况十分严重。据10个省市的上报统计,在458.1万亩园区实际用地中,未经依法批准的用地就达314.6万亩,占68.7%。
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清理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是这次治理整顿的重点。为了防止违规突击审批各类开发区,国务院已于7月18日发出了《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一律暂停审批新设立和扩建各级各类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确需扩建的,须报国务院审批。对突击审批和突击设立开发区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行政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按照规定,该撤销的要坚决撤销;该核减面积的要坚决核减;该缩小范围的要坚决缩小;设立各类开发区的批准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以下政府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批准设立以成片土地开发为条件的各类开发区。
然而,在此次督查中却发现,省级以上开发区基本查清了,但省级以下开发区的实际数量远超过已统计出的数量。如某地级市调查上报开发区9个,但督查组在该市下辖的两个县级市就发现开发区12个。一些地方虽然已经清查摸底,但由于缺乏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对园区的底数还是不掌握,省不清楚市的园区数量和情况,市不清楚县的园区情况,省级以下园区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甚至出现了“乡乡建园,镇镇办区”的恶性竞争局面。西部一个市就有开发区20个,规划面积448平方公里,而且其中有一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的地方国家级开发区旁边有省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边又有市级开发区。有的开发区虽然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但地方擅自扩区,现在已是“面目全非”。有的面积过大,严重脱离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有一个县级市的经济开发区,将三个乡镇的行政区域都划入开发区,规划面积达340平方公里。还有的开发区徒有虚名,设立后至今没有引入建设项目。
问题三
土地出让无视规定 刻意规避“招拍挂”
2002年7月1日实施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形式,界定了范围,规范了程序。要求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土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2002年8月,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明确规定:“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进入市场,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如果领导干部继续搞个人审批,无论有没有权钱交易的行为,都属于违反纪律。
据介绍,第一批督查中发现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还没有做到全覆盖。某省区至今有一半的市、县尚未建立这一出让制度。有的地方自行决定将“招拍挂”出让制度推迟到2004年开始实施。有的地方将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等用地游离于“招拍挂”供地制度外。个别政府领导仍在违规干预经营性土地出让,但表现形式有所变化。明目张胆批条子不敢了,但以各种借口打招呼,比如,说招商引资已经签了协议,开发商要投资项目,要求给开发商提供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公然暗箱操作不敢了,却在搞虚假招标拍卖挂牌。某市政府先与开发商签订出让协议,然后根据开发商条件挂牌出让,实质走了虚假程序;单独私下协议不敢了,但一些地方政府以各种名目,如通过变更土地用途、捆绑成片开发、以地抵债、以地换路、以地换桥、企业改制等方式,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一个省会城市应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经营性土地中,70%仍以历史遗留问题、旧城改造等理由实际上进行协议出让。还有个省会城市的国际城项目以实物地租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既没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政府又给予了地价减免。
据悉,目前治理整顿已进入整改阶段,第二批督查组已于8月23日出发,赴10个省(区、市)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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