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好莱坞”水吧竟是一个地下淫窝。8月25日,涪陵区检察院以杨梅玲涉嫌强迫、容留妇女卖淫罪,秦春凤涉嫌强迫卖淫罪,王川涉嫌介绍卖淫罪批准逮捕。
2001年8月,涪陵汽车55队停薪留职女工杨梅玲,伙同男友王川在涪陵城高笋塘南海宾馆门口,开设“好莱坞”水吧。2002年12月开始,杨、王二人介绍在水吧打工的小姐秦春凤在水吧或宾馆卖淫,杨、王每次抽提50元、100元。
2003年5月11日,杨叫秦春凤多找几个小姐来水吧。秦到焦石镇复兴乡下,骗来年仅16岁的芳芳和丽丽,强迫二人接客。
二姑娘不从,遭到王川、秦春凤等人的毒打,最终被迫以每次150元、250元不等的价格卖淫。
为防二人逃跑,杨梅玲安排王川、秦春凤、曹飞(在逃)、黄玉峰(在逃)照看,每次都派人押送,卖淫所得均由杨梅玲、王川分配。
今年6月初,芳芳染上性病,杨梅玲却认为芳芳在装怪,遂伙同女儿杨西、秦春凤对其毒打。第二天,芳芳逃出水吧。
6月17日,17岁的泸州姑娘钱成,应聘到水吧当服务员。杨梅玲、曹飞、黄玉峰采用语言威胁加殴打的方式,强迫钱成卖淫。
6月30日,秦春凤等找到逃跑的芳芳,再次拳脚相加,还威逼芳芳写了欠秦春凤5000元的借条。
6月11日凌晨,芳芳、丽丽、钱成趁看守她们的张波熟睡之机逃跑。
2003年5月11日至6月10日,短短一个月内,芳芳被强迫卖淫10余次;丽丽被强迫卖淫40余次;钱成被强迫卖淫11次。三人卖淫所得7000余元被杨梅玲控制。
2003年6月15日,杨梅玲、王川等人将芳芳的哥哥明亮拉到水吧,逼其交出芳芳等三人。后找人担保,明亮才得脱身。
7月1日,涪陵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将杨梅玲及同伙秦春凤、王川三人抓获。
(文中除犯罪嫌疑人外,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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