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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从今天上午天津召开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获悉,今年9月1日是《产品质量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10年前,《产品质量法》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标志着我国产品质量法制建设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10年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为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的主体,为提高天津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使天津成为全国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比较好的城市之一。座谈会上,市质监部门还为聘请作为“质量技术监督社会和行风监督员”的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们颁发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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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质监部门为聘请作为质量技术监督社会和行风监督员的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们颁发了证书 |
据了解,10年来,市质监部门在与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密切相关的10个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在生产领域对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不断增强,除坚持每季度定期抽查外,还安排对部分产品的跟踪检查,抽查的产品已由过去每年2000批次增加到目前的6000批次;加强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无证查处。除配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对农药、化肥、建筑用钢筋及一次性注射器等发证产品的专项检查外,还对其他发证产品(自行车、化妆品等)及地方发证产品(饮料、肠类制品等)进行了多次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市场农资、家电、仪器、饮料、粮油制品、日用化工等商品的质量监督;加强对市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器具的计量监督;加强对食品标签的全面监督;每年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消费品购销旺季到来之前,抓住米袋子、菜篮子(农药残留)、火炉子(煤),车子(汽车配件),房子(建材及面积)等组织市场执法大检查,为广大消费者购买放心商品提供较满意的购物环境。
由于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使得天津产品质量合格率近年来明显上升。据国家监督抽查表明,天津重点产品抽查合格率连续几年都保持在85%左右,合格率较高的产品企业是大中型国有企业以及合资企业,产品是水泥、化肥、农药、预应力空心板、建筑用钢材等。
与此同时,市质监部门的“打假”做到了常抓不懈,年年都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天津经济实现快速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据介绍,10年来,全市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2万人次,查处制假售假案件80387件,端掉制假窝点6926个,不合格商品货值5.64亿元,收审160人,劳教14人。其中,市质监系统共出动30.5万人次,查处违法案件38444件,端掉制假窝点4235个,不合格商品货值3.69亿元,劳教11人。
在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过程中,市质监部门除对全市产品质量进行执法监督外,还认真履行有关质量管理、计量管理与监督、认证管理与监督、标准化管理与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各项职能,加强执法监督和地方立法工作,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并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等。
座谈会上,市质监部门还为聘请作为质量技术监督社会和行风监督员的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们颁发了证书。这些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来自各行各业,聘任期内,这些社会和行风监督员将协助执法人员履行职责,并对执法队伍的建设提出建议,同时,还将为消费者与质监部门的信息互动架起一座桥梁。(记者/刘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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