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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三届执法监督员会议。23名来自本市各界、具有丰富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受聘担任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执法监督员。这是市高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为实施本市“三步走”战略提供可靠司法保障所采取的又一项举措。市政协副主席曹秀荣、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代表联络室、市政协社会及法制委员会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曹秀荣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市高院多年来坚持聘任执法监督员的做法。她说,这项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是市高院落实十六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她希望受聘的执法监督员要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真正发挥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监督,帮助法院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为加快法院发展建言献策,为法官依法独立办案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张柏峰向受聘的执法监督员介绍了市法院系统的整体工作情况和正在开展的司法大检查活动情况。他说,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推动法院工作上水平,必须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能使我们更加准确地找到在司法为民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找准法院加强自身建设的突破口,把收集、反映上来的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作为法院整改的重点,认真进行整改。聘任执法监督员,是法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监督员,可以最广泛地、最大限度地听到我们在法院、法庭上听不到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执法监督员的监督,帮助和促进法院司法公正与高效,纠正违法审判和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遏制司法腐败现象,努力塑造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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