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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天津市商业系统按照党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市委《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商业系统长期开展的文明经商“五项承诺”、创建服务品牌等活动,以诚信建设为载体,广泛开展了商业职业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引导商业职工明礼诚信、热忱服务、以德经商,恪守职业道德,全面提高商业服务水平。
党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市委《关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下发后,商业系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要求,在全市商业职工中大力倡导“守法、诚信、公平、情义、服务”的职业道德准则,通过以“遵纪守法、敬业爱岗、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作风、职业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商业职工树立信誉为本、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经营服务理念;树立依法治商、以德经商、诚信为本、货真价实、买卖公平的良好商业形象;弘扬传统美德,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职业道德观念和商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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