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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记者从天津环保局获悉,从2003年10月1日起,天津将实行新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的《标准》对于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有了进一步严格控制和治理标准,使本市的天空更加蔚蓝,空气更加清新。
据介绍,新的《标准》实施后,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至2006年1月1日,排放标准将接近世界最新水平。今后,对于违反新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单位或个人,环保部门将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本市锅炉总体数量减少,但随着新建的居民小区、办公楼和企业的不断增加和建成,燃煤量却增加了。据了解,目前本市仍在使用的锅炉有7000余台,其中建成区内仍有3700余台1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新的标准实施后,本市将对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进行全面控制和治理,将燃料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大幅度消减,使本市空气更加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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