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近日出台夜景灯光日常检查维护制度,从建章、建制,定人、定责等基础管理入手,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和技术三方面的管理,使夜景灯光日常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夜景灯光日常检查管理的内容为正常启闭情况和完好情况。正常启闭的标准是:建筑物、构筑物装饰照明灯光,每周五、六、日必须与路灯同步开启至22点30分关闭。户外广告、牌匾字号、标志、商业橱窗、桥梁、广场、公园、绿地、雕塑小品等装饰照明灯光,每日必须与路灯同步开启至22点30分关闭。夜景灯光需提前开启或延时关闭的,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自行掌握。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夜景灯光的启闭时间应按市容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完好的标准是:各类夜景灯光设施要干净、整齐、无漆皮脱落,无老化破损;夜景灯光供电线路和电器处于安全和正常工作状态,光源无损坏,无光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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