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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从天津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心获悉:自2003年9月1日《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天津市第一个物业管理项目——“星河花园”项目已经市物业办备案,在天津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了招标,并于11月6日开标。这标志着天津市物业管理行业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又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星河花园”是由天津市帝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规划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计划于2004年7月25日前交付使用。
据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天津市帝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该项目虽然规模不大,但从小区整体运作方案及开发思路上也体现了别具一格的鲜明色彩,中央水景及小区广场一应俱全,绿化率达百分之三十七,为增加与大自然的亲和力,还专设鸟语林一座,供业主嬉戏。所以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是不一定有多高的资质等级,但一定要有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经营理念和完善的管理方案。
根据《条例》精神,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建管分离”已势在必行。对此,市物业办有关负责同志认为: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是物业管理市场规范化和日趋成熟的产物,对双方乃至业主都有好处:首先对物业公司来讲,接管物业完全依据委托合同,不必再为前期开发过程的遗留问题“背黑锅”,从内容到形式上都完全和业主站在同一立场,从而可以避免很多纠纷,“收费难”的问题会迎刃而解。其次对开发公司来讲,只要质量过硬,配套到位,无需没完没了地给物业公司补贴管理费用,“暗补变明补”经济上并不吃亏,还可避免因日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而给开发商品牌带来负面影响。当然受益最大的是项目未来的业主,通过招投标方式从社会上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只对业主负责,因此可以从更专业的角度在工程质量验收等方面替业主把好关,真正让业主买到“放心房”并享受更优质的服务。所以,这样一举三得的好事,政府主管部门肯定应大力促成。
从近期招标报名情况看,呈现出冷热不均的两极分化现象:一些反应机敏的物业管理公司非常积极地参与竞标,除了力争中标、创造宣传效应的意图之外,还带有增长经验、锻炼队伍的目的;而另有许多物业管理企业还在等待、观望,犹豫不决,对此天津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现在该是企业培养市场意识的时候了,今后可能所有物业管理项目都必须通过投标竞争承揽,如果你不去主动争取就永远没有机会。本中心就是为物业管理市场搭建一个交易平台,从而保证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顺利进行,避免以前出现过的开发商利用组织招标的形式骗取投标人的管理方案、然后自行管理的不正当情况发生。(记者/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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