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有关部门获悉,天津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和享受“低保”人数均大为减少。本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失业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力度,对具有劳动能力但以非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再就业服务和就业推荐的下岗失业人员,不予受理失业保险或“低保”申请。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连续三次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组织推荐就业、也不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下月起停发失业保险金或“低保”金。
在法定就业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应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依靠合法劳动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各级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将向求职的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一次职业指导、一次再就业培训和三次就业信息,使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对于“4050”下岗失业人员,原则上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据了解,对于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并要求自谋职业的人员,可将其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按照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标准,一次性发给本人,并给予一定的扶持资金,支持其自谋职业。对于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并要求自谋职业的人员,按照最高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一次性发给本人,支持其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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