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中国经济增长8.5%,较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这一事实表明,中国经济在保持近两年逐年回升势头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突破。然而,面对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资等增长过快的情况,当前中国经济是否已经过热再次成为国内外有关方面争论的焦点。我的看法是,中国经济并未过热,但对于过热倾向应给予足够的警惕。
经济并未过热
从前三季度我国经济运行的一些指标看,确实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过热迹象。例如,固定资产投资为1995年以来最高。其中冶金、纺织工业、化工、机械等加工工业的投资增长速度分别达到了1.2倍和86.7%、70.6%和67.2%;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速度高达37.2%。此外,货币供应量和金融机构货款的增长幅度也达到近年来的最高点。1-9月各项贷款累计增加2.7万亿元,已超出2002年全年水平的三分之一,同比多增加1.3万亿元。工业生产,特别是重工业生产的增长速度也达到近年来的高点。
但是,仅因此我们还不能说经济就已经过热了。因为根据经济学理论,一个经济体的经济过热与否,需从如下四个方面加以判断:一是经济增长是否已经明显高于潜在经济增长能力;二是价格水平是否出现了明显上升;三是某些基础行业是否出现了明显的“瓶颈”制约;四是在经济的某些领域是否出现了明显的“泡沫”。而我国目前经济运行的实际并未表现出上述过热的特征。
首先,目前的经济增长率为8.5%-9.0%,尚未超出我国潜在的经济增长能力。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的测算,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经济的潜在增长能力为9%左右。进入21世纪后,由于每年有超过500亿美元的外商直接投资流入我国,加上充裕的劳动力支撑,目前的潜在经济增长能力大约应在9.5%左右。事实上,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年均增长速度为9.4%,上世纪90年代以来12年的年均增长速度为9.7%。
其次,我国的价格上涨水平仍然比较低,预计2003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上涨幅度仅为1%左右。而较其先行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上涨幅度也不到3%,仍属于较温和的范围。而且,这些价格水平的上涨都是在前几年下降基础上的上涨。
此外,除了电力、钢铁等供应相对比较紧张外,并没有出现明显的“瓶颈”制约。“泡沫”也仅在局部地区的房地产和汽车、钢铁、电解铝等行业有一定的体现。而在政府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后,形势已开始好转。
退一步说,即使由于我们没有及时采取过于严厉的措施,而导致形成了经济过热的局面,我国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和宏观调控的回旋空间也还是比较大的。例如,目前我国银行的储蓄存贷款利率处在近几十年的最低点;财政赤字较高,且正在实行的还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另外,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经验上看,我们治理经济过热的能力和经验更强一些。因此,只要能注意监控,并不会出现大问题。
保持足够警觉
当然,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掉以轻心,这里也没有否认经济过热(即使能够很快治理的经济过热)会对经济发展带来较大损害的意思。因此,我们需要对经济过热问题保持足够的警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银行贷款增加过快、一些重化工业生产能力的过度投资等都与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能力过强有关。在经济增长仍是衡量地方官员政绩的重要指标的今天,新换届的地方政府投资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冲动较强,在2003年1-7月的固定资产投资中,中央项目投资额下降8.9%,而地方项目投资却增长了41.6%。汽车、钢铁等投资的热浪背后也都有很强的政府背景。
此外,银行贷款增加过快也有银行为了从账面上降低不良贷款率,加大贷款投放力度的作用。这些问题从短期看,由于我国高达40%左右的储蓄率、外资的大量流入,以及对资本流出的管制等因素的支撑还不会发生大的问题,但从长期看,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逐步老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扩大,资源配置的范围将拓展到国外,金融和非金融企业面临的竞争加剧,这种低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和一次性收取50-70年土地出让金等寅吃卯粮的做法无疑将是难以为继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持对经济过热的警觉,加强对经济过热的监控就显得更加重要。
为了长治久安,使我国经济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宜在确保经济增长率保持目前水平的基础上,积极稳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以市场机制为主导合理配置有限的资源,充分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从体制上和运行机制上化解经济风险,使经济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通过改革,使非金融国有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运行主体,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使国有金融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逐步与先进国家的金融企业相一致。从资金供给方面提高使用效率,减少不良贷款的形成。
要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减少地方政府对经济直接干预的能力,打破区域垄断,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环境。一是要逐步改变“惟经济增长率论政绩”的评价模式,从官员任用导向等方面,促使地方政府将依法保障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扩大就业、消除贫困等作为追求的目标。二是要规范地方政府对土地转让和对土地转让费使用的行为,从源头上削弱地方政府大兴土木的能力。三是应建立全国经济(包括税收)法庭,按统一的尺度来审理地区间的经济纠纷,从法律环境上,打破区域之间的经济壁垒,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环境,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郑京平,现任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综合司司长,高级统计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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