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魏礼群近日指出,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我们党总结25年特别是近10年来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经验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对公有制实现形式认识的又一重要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还提出,“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魏礼群说,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们党对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进行了不懈的探索。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谈到国有企业改革时,就提出了探索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的要求。随着改革实践的发展,我们党对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特别是股份制的认识不断深化。
他说,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始终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要适应经济社会化、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积极推行股份制,鼓励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他还说,推行股份制能够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推行股份制有利于国有资本流动重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行股份制有利于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真正的市场主体。
魏礼群认为,必须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对现有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国家今后新建的企业,要注重采用股份制的资本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要结合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发展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转,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尽快培育形成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建立规范的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促进资本在不同所有制和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之间的流动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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