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受贿、贪污一案作出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昨天上午对李真执行死刑。
国税局长贪污受贿上千万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查明:李真在担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和副主任、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和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人民币676.6584万元、美元16.57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164万元;伙同他人,侵吞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办公款、中兴电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计折合人民币2967.432785万元,李真从中分得美元25万元、人民币10万元和价值人民币51.671万元的住房1套,共计折合人民币270.9874万元。案发后,从李真处追缴赃款美元41.609307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李真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绝大部分赃款未退,并有多次索贿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李真勾结他人侵吞巨额公共财产,已构成贪污罪。本案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0月6日作出的维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真死刑、以贪污罪判处死缓的裁定。
利欲熏心大搞权钱交易
和其他腐败分子一样,为追逐金钱,李真一步步把自己送进了地狱。1993年10月,原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主任张铁梦因涉嫌挪用公款被立案侦查。李真与吴庆五为张多方活动,张铁梦案被撤销后,李真向张铁梦索要凌志400型轿车一辆。
1996年,李真利用担任省国税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之便,将省国税局北戴河培训中心工程交给王某联系施工单位,王某联系了海南振海公司。在李真授意下,双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王某从海南振海公司提取中介费170万元,送给李真75万元。
1998年,李真与“红颜知己”李某合谋,将省国税局廊坊培训中心3000万元的工程项目,交给河北省第三建筑公司第十公司高某承建。李某与高某联系后,让人从高某办公室取回50万元交给李真。
内外勾结外汇套利2000万在大肆收受贿赂的同时,李真还与吴庆五、张铁梦勾结,采取瞒天过海的手法,利用河北省财政厅500万美元外汇额度非法获利2000万元。
1993年10月,李真找到张铁梦、吴庆五商量如何处理这2000万元,吴庆五将这200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经商,并分给李真15万美元、10万人民币和位于北京市低压电器厂附近的商品房(价值51.671万元)一套。
钻政策空子巧取公司股份
1993年10月,李真与吴庆五、张铁梦共同商议占有尼瓦利斯公司和中兴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份,每人各占25%,并转到吴庆五的香港力龙公司,由吴庆五代表三人共同持有这些股份。1994年1月份,吴庆五与张铁梦去爱尔兰,在都柏林的一家会计事务所办理了转让股份的手续,将张铁梦所持有的尼瓦利斯公司50%的股权即46.47475万爱尔兰镑转给吴庆五,并到爱尔兰公司注册署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随即宣布吴庆五为尼瓦利斯公司董事长。
法网恢恢“河北第一秘”被逮捕
2000年3月,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听取了专案组领导对查办李真案件进展情况的汇报,批准了专案组提出的依法对李真采取逮捕措施的建议。
3月29日,河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逮捕犯罪嫌疑人、省人大代表李真的报告》,决定许可河北省检察院对李真采取逮捕措施。李真随即被执行逮捕任务的公安民警戴上手铐,押上警车,送往山西省某市看守所,在那里,李真交代了自己利用职权,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也打开了自己走向地狱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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