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总结了25年来改革开放的经验,为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定了纲领性的文献,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有着重大的突破和创新,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实践的发展,要求理论的创新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概括地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解放和发展,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动荡和国内严重自然灾害与重大疫情等严峻考验,这是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重大创新的结晶。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十六大向全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目标,使我国的改革和开放进入一个关键时期。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使我国的改革开放面临新的国际环境。我国经济也还存在经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其主要原因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生产力发展仍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突出表现在:城乡体制分割,产权制度缺损,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任务远未完成,垄断行业改革刚刚启动,要素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发育滞后,市场秩序比较混乱,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职能薄弱,社会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等。这些体制性问题的存在,表明必须深化改革才能消除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才能为完成新的历史任务提供体制保证。改革要有新突破,深化改革必然呼唤新的理论突破和创新。创新是《决定》的显著特点和精髓。
实践基础上的十大理论创新
《决定》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了新的全面的战略部署和安排,在许多方面提出了新观点、新思想和新措施,在党的文献中大多是第一次提出的,是重大的思想突破和理论创新。主要表现在:
第一,《决定》第一次提出了“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问题,最初始见于江泽民同志的十五大报告,他说:“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从而肯定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客观存在。而《决定》是第一次把发展混合所有制作为经济发展的方向来肯定并提出它由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非公有资产等参股而成,它进一步突破了所有制观念上的“公”“私”对立的传统观念,开创了在同一所有制经济内部“公”与“私”的结合和共生、共赢的新境界。关于股份制问题,在党的文献中,最早见于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他提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风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党的十五大总结了十四大以来股份制的试验和实践经验,提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的手中”。从而把股份制定位为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决定》第一次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形式。”把股份制从公有制的“一种”形式提升为“主要”的实现形式,这是对股份制认识上的突破,是对公有制多样化实现形式探索的创新,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第二,《决定》第一次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要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这种对非公有资本“非禁即入”的领域开放和使非公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的思想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党的十五大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内,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又把大力发展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作为坚定不移的重要方针。然而许多重要的行业和领域仍未对非公有资本开放,在投融资等方面,非公有企业也没有享受到同等待遇,这不仅有违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原则,也有悖于WTO的国民待遇准则。《决定》的思想突破和理论创新无疑将大大改善非公经济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加快基础设施等行业的发展,实现真正平等的市场竞争,这将充分调动一切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大大促进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第三,《决定》第一次提出建立和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并把产权界定为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从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的高度,对现代产权制度的内涵、基本特征、重要意义和实施安排进行科学的界定,这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又一重大突破和创新。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只讲所有制,忌谈财产权,人们以无产者为荣,没有也忌谈私有财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产权制度问题的突现,产权制度的缺损,已成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大制度性障碍。《决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这将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这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突破和创新。
第四,《决定》第一次把资本市场放到要素市场之先,提出要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市场要素市场,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第一次提出要建立和健全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证券市场相结合的协调发展的机制,维护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整体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从提出建立市场体系到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是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成果,现代市场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是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必要前提。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日益突出资本市场的独特作用,它关系到现代产权制度、股份制、国企改革与重组、金融体制、投资体制的诸多的制度建设与体制创新,具有牵一发而动全局的意义。《决定》把资本市场放到首位,把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作为市场体系建设的方向,大大提升了资本市场的地位,无疑是对资本市场认识的深化,是对市场体系建设理论的突破和创新。《决定》提出建立货币、资本、证券市场相结合,建立经济协调发展机制,对保证市场的整体稳定和风险防范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第五,《决定》第一次提出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制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最大障碍是市场秩序混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社会信用制度缺损,尽管近年来,党和国家竭尽全力整顿市场秩序,但由于受到一些地区、部门擎肘而收效甚微,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缺乏制度的强力支撑和保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社会信用制度的缺损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虚增了交易成本,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也降低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能,障碍创业、投资的发展,成为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瓶颈。《决定》第一次提出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其创新意义非常明显。
第六,《决定》第一次提出要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并把就业放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更加突出的地位,以“四个注重”为扩大就业的着力点,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协调城乡经济发展,实施城镇化战略,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新体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面对当前就业压力和人口压力日益突出的境况,如何把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已是我国当前的紧迫任务。当前我国劳动力总数已高达6.7亿人,每年新增劳动力为1千万,已经流入城市的已高达9千多万,城市下岗急需再就业人员也在不断增多,《决定》提出的要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特别是广大流入城市的富余劳动力,由于受到旧的户籍制度的束缚,加上自身素质有待提高,长期无法享受与城市职工的同等待遇和平等就业权利,造成他们根在农村,工作在城市,游荡在各城市之间的,不能充分享受不到公民的某些权利。在就业、子女上学、社会保障、医疗保健等方面都是两种不平等的制度和待遇。《决定》提出形成平等就业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战略部署,这是重大的突破和创新。
第七,《决定》第一次把深化改革的重心转移到健全宏观调控体系、转变政府职能上来,第一次提出把政府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第一次提出国家只审批关系国家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等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其他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这是对宏观调控理论的突破和创新。
第八,《决定》把社会体制改革放到重要地位,第一次把人才战略提到强国的战略高度,构建为新的“人才强国战略”,要求营造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体制环境,并把它延伸到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之中,第一次提出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这是我党对人才认识和发展战略思想的突破和创新。《决定》还突出了公共卫生体制改革,第一次提出强化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疾病信息网络系统、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是对多年来公共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去冬今春重大疫情防治的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社会管理理论的突破和创新。
第九,《决定》把税收制度的改革放在财税体制改革之先,第一次提出将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第一次提出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中,第一次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和改造,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的金融企业。这是对税制、金融体制改革的创新。
第十,《决定》全篇贯穿“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把它们与中国改革与发展的实践相结合,构建了一个新的发展观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这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注重制度建设与创新
《决定》以十大理论创新为先导,突出地提出注重制度建设与创新。这是把已经构建的理论、方针、政策、原则和体制、机制、体系实现制度化,我们党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十分重视深化改革中的制度建设与创新。今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视
察工作时就特别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不断迈出制度建设和创新的新步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使制度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国务院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就是在抓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同时,着力于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
制度建设与创新是《决定》精(髓)中之精(华),贯穿于全部《决定》之中。突出地表现在:一、《决定》第一次把“注重制度建设与创新”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具体化,纳入“五个坚持”之首位;二、《决定》第一次提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社会信用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三、《决定》提出完善已经确立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初步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社会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各项具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四、《决定》专章突出了经济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创新,把“着眼于确立制度”放在加强经济立法的首位,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经济法律制度和法律法规;五、《决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经济体制、经济机制、经济体系,加强规范化,待机法定化,逐步实现完善化、成熟化和定型化,这是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六、制度建设与创新贯穿于整个《决定》之中,渗透在各个条文之内,据初步计算涉及的多达40多处。
制度建设与创新,是我国体制改革发展阶段和规律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和结晶。如果说改革的第一阶段是“摸着石头过河”,探索改革的目标和途径的话;改革的第二阶段就是在按照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实质是构建新体制的基本框架,是“除旧”中的“布新”,重在体制和机制创新;而改革的现今阶段则是以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其实质是通过“完善”实现体制的“成熟”与“定型”,注重制度建设与创新。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按照我们的设计,中国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再经过20年的努力,在各方面可以形成更加成熟和定型的制度。”
总体思路的创新———“五个统筹”、“五个坚持”
《决定》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把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提升为总体思路的创新。首先,《决定》第一次提出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来规定深化改革的七项主要任务。“五个统筹”就是指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五个统筹”是改革开放的经验总结,是解决我国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提出的改革任务,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体现了我党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的不断深化。
其次,《决定》第一次提出要做到“五个坚持”,把它作为改革必须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用来确定深化改革的方向、原则、动力、步骤和目的,“五个坚持”就是指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设的创新;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五个坚持”体现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紧密结合、相互统一的战略思想,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以往改革的成功经验,体现了我们党对“三大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运用和发展。它与“五个统筹”一起形成了整体思路的创新,对确保改革胜利实现具有重大的意义。
《决定》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面对新的重要的历史机遇期所做出的新的历史性决策,是对全党新的重大考验。必须认真学习,把握创新这个精髓,注重联系实际。对天津而言,要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抓住创新特别是制度建设与创新这个精髓,加快改革步伐,率先完成改革任务和实现“三步走”战略、率先实现现代化,要统筹协调“五大战略措施”的实施,要增强改革与开放两大动力,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顺利推进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和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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