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偷偷完钱包不算完,良心发现后归还了失主其他证件不说,还写了一封道歉信。
昨天10:30左右天津站附近
派出所民警正在值勤时,突然收到一名群众送来一个牛皮纸信封,民警发现信封正面清晰地写着一行字:“请速用尽所能还给本人,他会重谢你的,您看着办吧。”据这名群众介绍,这个牛皮纸信封是他在路边捡到的,觉得上面写的字有些蹊跷,才送到派出所。
打开这个信封,民警从里面除了找到一个深蓝色的钱夹外,还有一封用16开信纸写的信,信中的钢笔字看上去写得比较认真,但大多数语句不很通顺,信的大致内容为:“我确实对不起您,现在我也有困难,也没有办法还钱,为了不让您多损失财物,我现把您的贵重物品还给您。”落款处写明2003年11月26日,以及“YYI”三个英文字母。从钱夹中,民警找到了几张银行存款卡和一张身份证,可是没有现金。通过身份证号码,民警与失主取得了联系,经这名张姓失主确认,除了200多元现金外,钱夹里的东西一样不少。
据张先生介绍,他是一名铁路职工,最近一直在北站附近的一个施工工地帮忙。前些日子,他们工地雇来了十几个农民工,并且和他们吃住都在一起。提起钱夹丢失的事情,张先生说已经记不起具体是哪天的事了,但当天与钱夹一同丢失的还有自己的几件衣服和满满一盒饭菜。由于钱夹里的现金并不是很多,所以张先生并没有马上去报案,和几个同伴在工地找了一圈没发现钱夹后,就把这件事扔在了脑后。
按张先生的说法,钱夹能失而复得,已经觉得很意外了,更让他想不到的就是其他东西能如数退还以及这封道歉信。看着这封道歉信,张先生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我能对这个小偷当时急于用钱的心情表示理解,但毕竟偷东西是违法的,这点他应该明白。”张先生说,这个小偷能把其他东西退还回来已经说明他有悔改之心,这点已经非常好了,但自己犯了错误就应该勇于承认,“我真心地希望他能勇敢地站出来,面对自己的错误,如果那样的话,他有什么困难,我还是愿意帮助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