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昨天,天津召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市治安防范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市委副书记、市综治委主任宋平顺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综治委副主任孙海麟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洪江、市政协副主席曹秀荣、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武警天津总队总队长郭林青出席会议。会上,南开区、大港区、西青区、和平区介绍了开展治安防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委规划建设工委就本系统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
宋平顺在讲话中指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所在,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在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能否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创造一个有利于发展的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对领导水平、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我们必须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治安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为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宋平顺指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进一步有效整合全市防控资源、加大人财物投入为保障,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合治理组织具体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公安机关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社会面、居民区(村)和企事业单位的防范工作为基础,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构建与天津城市地位和功能相适应,警防、民防、技防紧密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
宋平顺强调,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当前重点要抓的一项紧迫任务。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治安防控工作纳入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兼顾。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快治安防控工作法制化进程。加大宏观调控能力,自上而下建立起一整套激励制约机制,提高治安防控决策的科学性。要不断研究防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拿出有针对性、有较强操作性的解决办法。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在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综治意识,从全市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的整体布局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履行自己的职责,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齐心协力,做好防控体系建设。要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作为考核各地区、各系统、各部门党政领导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能力和实绩的依据,使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在目标确立、过程管理、检查考核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对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影响工作进展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注重基层,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放在发动群众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上。基层工作加强了,基础稳固了,才能把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好,为加快推进“三步走”战略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各区县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市计委、建委、公安、司法、财政、劳动、规划、房管,市委各口、市有关部门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综治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