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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天津法院系统认真清理超羁押、超审限案件,并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实现“两超”零报告,把“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前不久到天津检查工作时,对本市法院系统清理超羁押、超审限案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天津法院把清理“两超”的经验推向全国。
8月初,全国法院系统召开清理超羁押、超审限案件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法院在11月底前彻底清除“两超”案件。10月27日,全市法院刑事案件超期羁押、超审限即实现零报告。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实现“两超”零报告,通过对全市三级法院的调查,得出三个启示:
启示一: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切实负起第一位的政治责任,把超期羁押和超审限审理案件的行为上升到“违法办案”和“侵犯人权”的高度来认识,并制订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在清理“两超”战役中,市高院始终坚持把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心放在首位,盯住第一政治责任人不放松。先后7次召开了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审委会、全市三级法院院长会。迅速布置“清超”工作,随时听取汇报、督促检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多次召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主管院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要求,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拿出办法,限期改正。
启示二:建立科学完备的管理和监督体系,在司法程序中做到环节紧扣,密切配合、管理到位、监督到案。全市各级法院不仅在审限上抠得紧,而且在报延上把得严。为防止少数承办人在法定报延上做文章,有些案件过去由主管院长审批的,现改为由审委会批准;由审委会审批的,须交上级法院审委会批准。由于各级法院实行了科学的案件审限流程管理和严格的报延审批手续,为全市法院系统刑事案件超审限实现零报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启示三:拥有一支有先进司法理念,忠诚于党的审判事业,对国家立法精神和对人民给予的审判权高度负责的法官队伍。为保证刑事审判队伍处于长期相对稳定,全市法院不仅从人、财、物上给予倾斜和支持,还积极为他们营造一个拴心留人的环境。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大多法官都是十几年如一日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来,市高院在法官队伍建设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尤其是对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做到常抓不懈,连续多年,三级法院主要领导坚持按期讲党课,组织法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大讨论,使法官队伍素质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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