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广播、电视台站和市政府指定的报纸,要依法播发和刊登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要遵守4项规定:①要播发、刊登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制作的气象预报节目或文字内容,未经该气象台站同意,不得删改。②要安排专门的时间、频道、版面,每天播发、刊登,未经有关气象台站同意,不得擅自变动。③及时增播、插播可能对国计民生产生重大影响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有关气象台站补充、订正的气象预报。④各媒体都应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气象台站名称和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