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1日起,《收容遣送条例》废止,新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这一以尊重受助者自由意志为核心的救助制度,源于对人的基本权利的尊重。但难题马上出现了:大多数乞丐宁可在街头乞讨也不愿进救助站。原以为“翻牌”后,那些流浪乞讨者、临时遇到困难的人都会主动来寻求救助,可实际上,大门敞开了,门槛拔掉了,来的人却少了。救助站遭遇“尴尬”。
接着,人们明显地感觉到,城市里的乞丐越来越多了。有社会学家称,城市乞丐的增多与收容条例的“变脸”无不有关。街头,有为了起码的生存而伸手要钱的真正乞丐,也有不少的乞讨“表演者”。乞讨几近成为一种职业。说起城市乞丐真是折磨我们的道德和良心。限制他们,显得我们的城市十分冷漠,并因为缺乏一种善良而失去了城市本该有的可爱;而放任他们,却又真的不堪其扰,真的为城市的形象问题着急。
就在街头乞丐越来越多时,一方面,各种声音雀起。有人说乞丐是城市的“补丁”,也有人质问:到底城市形象与乞丐生存哪个更重要?城市是否应该设立“禁讨区”?乞丐如果职业化,这一行业又该由谁来管?另一方面,是现实的无奈。以前对待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模式是公安机关“收”,收容遣送站“留”,而现在的救助管理站只是一个救助者的身份,如果乞丐不自愿接受救助,也就意味着乞丐管理将处于一种“真空状态”。
在尴尬、矛盾和现实的无奈中,我们将目光投向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试图在给他们以道德和情感关照的同时,更多地给他们以法治的关怀。此次报道,由本报社会新闻部与天津电台新闻台联合推出。参与此次报道的多名记者穿梭于大街小巷,对30余名性别、年龄、籍贯不同、行乞方式各异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调查采访,并邀请众多的法律专家、社会学家以及公安、民政、交管、城管、救助站等相关管理部门,通过乞丐现象来透视其中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相关内容敬请关注本报从今日起推出的系列报道:“透视乞丐现象——法治关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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