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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合作医疗交费的时候了,王春秀大娘(左一)全家第一个交了费。她和老伴对乡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中)说,这合作医疗真是为咱百姓办的一件大好事啊 |
北方网消息:天津市大港区中塘镇张港子村的王春秀大娘因脑出血住院,花去了医药费数万元。正在她为医药费发愁的时候,镇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来了。原来,从2000年开始,王大娘就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这次住院,合作医疗办公室按政策为她报销了医药费13000多元,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像王大娘这样的情况,在大港区还有不少。到目前为止,大港区新型合作医疗已经为1600多名患病住院的农民补助了医药费用,总金额超过350万元。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人焦恩桂说,目前的新型合作医疗,实际是一种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对参加合作医疗乡亲们的因病住院费用,合作医疗按照一定比例报销,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防止他们因病致贫,为农民兄弟建立起了基本的医疗保障线。
大港区的合作医疗,由市、区财政投入加上个人缴费构成统筹资金。其中市级财政为每个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投入10元、区财政投入10元、镇(街)投入5元、村投入5元、个人再缴纳20元。截至目前,全区已有5个镇(街)的69个村庄的农业人口参加了合作医疗,总人数超过52000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51%。
长期工作在农村医院的一位姓王的医生说,上世纪70年代初和90年代初,天津曾两次推行过农村合作医疗。但那时合作医疗统筹全部由村集体解决,虽然受到农民的欢迎,但在村集体负担过重时都难以为继。而此次的新型合作医疗由各级财政负担很大比例,为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这样,真正受益的还是农民啊”,王医生兴奋地说。
市卫生局社区处负责同志介绍,现在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大港区和北辰区、静海县农村全面实施,有36万农民在新型合作医疗中受益。同时,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还将稳妥、扎实地向全市农村推广,让更多的乡亲不再为医疗费用发愁。(元冬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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