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连日的系列报道“透视乞丐现象”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天津市宪法专家和心理学博士分别从“法”和“人”的角度,与我们一起对城市乞丐的增加和乞丐“职业化”倾向的出现进行了“透视”。
从“求生”演变为“求财”
对于《收容条例》废止引起城市乞丐增多一说,南开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本市宪法专家魏健馨持不同观点。魏健馨认为,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乞丐现象经历了一个从传统到现代的蜕变。传统的乞讨可以说是一种穷途末路的选择,大多是因灾荒、贫困、战乱等原因所致,现在却已逐渐演变为一种职业,甚至是一种让人趋之若鹜的职业。如今,乞丐们通过不劳而获“发家致富”,从求生到求财,从打零工到职业化,从老年化到年轻化,从有偿乞讨到无偿索取,这些情况都是随着社会背景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出现的。
魏健馨认为乞丐数量增加与法制观念变化有关。乞讨也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禁止规定,按照传统的法理思维讲,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就是可以行使的,所以,乞讨成为一种可以选择的生活方式。从“乞丐现象”中可以总结出一般的法理原则:人们享有的权利范围和自由空间是广阔的,所以,人与人之间要学会一种包容。但一个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要考虑权利的相对性,不能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方式和选择,这也是法制观念的一个基本内涵。目前,有些地方出台相应规定,限制乞讨者在某些场所乞讨。魏健馨认为,以不影响一般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为出发点限定乞讨范围未免不是一个好的尝试。是趋利避害的价值选择
南开大学法政学院心理学博士管健从“人”的角度透视乞丐现象。管健认为,目前,社会宽容度的提高使得行乞的道德压力降低。传统道德视乞讨为可耻行为,把乞丐当作“贱民”,如今这一观念已经发生较大改变。我们发现,在我们的社会中有很多新鲜事物已被人们宽容地接受了,比如“人造美女”、“异性合租”等,这都反映了社会宽容度的提高。一位来自安徽的乞讨老妇在被救助时说,她在市郊租了一间民房,白天出去乞讨,晚上回家。儿子、儿媳则以收废品为生。老妇说,她每天能讨到二三十元,加上儿子收废品的收入,现在已经有能力回老家盖房了。而周围的人都认为这名老妇很能干。众人的态度深刻地反映了人们观念上的变化。
乞讨行为看似是一种无规律的流动行为,但管健提出,其实际上是有内在规律的,其仍然是人们趋利避害的价值选择。当一些人在家乡需要劳动或是因通过劳动也无法获得较多收入的时候,他们便会选择自己利益的最大化,选择去乞讨。再加之他人的慷慨解囊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强化了乞讨人员的乞讨心理。在这个角度上讲,有时人的助人行为也是很矛盾的,不帮助显得缺乏人情味,而帮助又产生了负面意义。
由此,管健提出,解决城市乞丐问题最根本的途径是发展农村经济,吸引劳动力的流向。同时,对以乞讨为职业的人群加大法律的管理办法和社会工作的力量;对于确实需要帮助的乞丐,要加大救助站的宣传力度,让他们了解这个组织的存在和运转的模式等,使救助站成为他们一个暂时的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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