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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萍代表 |
北方网消息:今天(1月13日)河西区小组的讨论中,来自巨川律师事务所的王丽萍代表提出,建立“拆迁公示制度”,提前2个月或更长时间,将拆迁的具体时间通知居民,使居民有充足的时间做好准备。
她说,2003年一年的拆迁量比过去三年拆迁的总量还要大,拆迁改善了百姓的居住环境,是一件得民心的大好事。但拆迁买房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大事,尤其购房款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个较大的投入。由于拆迁费是在拆迁之后才能领到,绝大多数百姓购房时都需要找亲戚朋友来筹借购房款,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另外百姓购房选房也需要时间。而现在拆迁时,拆到哪片儿,才在哪片贴拆迁公告,使百姓准备起来非常匆忙。
如果建立“拆迁公示制度”,将拆迁的具体时间提前几个月公告出来,可以避免一些小道消息的传播,避免使大家踌躇不定,不知该何时做准备。
王丽萍代表的提议,也得到了其他代表的共鸣,有的代表说,提前公告拆迁的时间,不仅对居民很重要,对需要拆迁的企业也很重要。有的企业刚刚花了大笔的钱装修房屋,却突然被告知要拆迁,使可观的装修费打了水漂。甚至区建委对拆迁的具体时间都不清楚。代表们希望规划部门能够加大拆迁的透明度。(记者/郭剑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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