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晚,某公司高级主管孙小姐到东部一家酒店洗桑拿,她刚褪去全身衣服,就遭遇了男服务生闯入的尴尬。由于对酒店的处理意见不满,孙小姐准备将这起纠纷诉诸法律。
“他离我最多2米”
据孙小姐回忆,1月15日晚7时40分,她到离单位不远的一家大酒店的女桑拿室洗桑拿。她在更衣室褪去衣服后,发现房间里没有牙具和毛巾,便通过更衣室内的电话通知了前台。这时,女桑拿室里仅有的一位女服务生出去了,“我还以为她去给我取牙具和毛巾。”几分钟后,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一丝不挂的我站在衣柜前,更衣室的门被推开,我侧脸一看,竟是一个男服务生。他拿着牙具和毛巾,我们之间最多只有2米。我忙用手遮挡身体,这个男服务生很快垂下眼帘,边退出更衣室边说了声‘对不起’。”
孙小姐忙穿上衣服,在与工作人员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她拨打110报了警,湛山派出所民警对此做了笔录。
酒店称责任人已停职
1月17日中午,在记者和律师陪同下,孙小姐来到该酒店。酒店办公室副主任宁峰女士承认,出现该情况是店方管理上的漏洞,该男服务生已被停职。她说,这个男服务生刚来实习没几天,还没有经过相关培训。店方也弄不清楚他为什么会闯进去。记者希望与该男服务生面谈时遭到拒绝。
随后,酒店法律顾问葛律师就赔偿问题与孙小姐的委托律师进行了交涉,双方在“该员工是否看到裸体的女客”这一关键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葛律师表示,该员工事后向酒店递交了书面说明,他承认进入了女桑拿室,但没有推开更衣室的门。他听到里面有声音就退了出去,本能地说了声“对不起”,但没有看到裸体的女客。但孙小姐表示,店方是在狡辩,“如果没看到我,他又是向谁说的‘对不起’。”
调解不成要起诉
孙小姐说:“店方对事实都不敢承认,说明他们没有诚意,所以金钱的赔偿对我没有任何意义。”1月17日下午,孙小姐写了起诉状,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孙小姐认为,该男服务生侵犯了她的隐私权,给她精神上造成极大伤害。她要求酒店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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