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被告人在公共场合无端鸣枪滋事,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昨天上午,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当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张某伙同刘某、俞某(均已判刑)、郭某(在逃)在本市某酒城内消费时,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被告人张某与刘某取来自制手枪、五连发长枪各一枝,伙同郭某、俞某寻机报复。后被告人张某在桑塔纳车内持五连发长枪向空中鸣枪。造成该酒城门前秩序严重混乱。作案后,被告人张某外逃。去年10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