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市劳动保障局根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天津市劳动监督检查规定》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在今年2月5日至5月10日间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进行2003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对用人单位2003年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劳动保障局要求,凡坐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均要按规定时间参加劳动保障年检。